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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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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年春节将至,我市新冠疫情防控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宜昌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具体情况,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法律服务工作调整安排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负责人朱义国书记担任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主管文秘蔡云霞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具体工作。及时了解有关机关及部门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动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提高本所全体人员疫情防控主体意识。

  (二)严格控制集体聚集活动

  1.本所暂停举办需要邀请本机构之外人员参加的大型会议、培训等聚集活动。

  2.本所律师原则上不参加各类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确需参加的应当提前向秘书台报备拟参加会议的性质、时间和参会地点。

  (三)加强办公场所疫情防护

  1.加强律所公共区域管理,来访人员进入本所前,由行政工作人员做好来访人员扫码进出的登记工作。

  2.律师尽量通过电话、微信、QQ、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委托人或有关人员联系。确需到所接待的,应提前询问来访人员近期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病例接触史,存在前述情况的,不得安排到所接待。

  3.律师接待来访人员时,应当全程在接待室进行,并配戴口罩。若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律师办公室,需在秘书台进行登记。

  (四)外出办公做好个人防护

  1.本所人员外出办公期间,应始终佩戴口罩,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触碰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可以隔着干纸巾操作。

  2.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办案、探亲、旅游;确需离宜的须报律所审核备案,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3.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外出返宜后落实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及时向本所汇报。

  4.建议本所人员春节期间市内过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走访。

  (五)落实监测和报告制度

  1.本所人员应注重做好个人及家庭疫情防范,尽量减少或不参加10人以上的外出聚餐、娱乐等活动。若外出时间较长需在秘书台登记并注明情况。

  2.本所人员发现有咳嗽、发烧等疑似情况,应及时就诊,经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或因疑似被隔离等情形,应第一时间报告秘书台、所在社区及市律协。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实施。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本所邮箱:csblssws@163.com

  紧急联系人:

  陈守邦 主任:13972003456

  颜永桃 副主任:13607201707

  陈胜生 副主任:13135805336

  朱义国 书记:13872560978

  陈 静 副主任:13507201390

  蔡云霞 内务部主任:1806209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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