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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2021年8月4日,郑州市高新区石楠路与金菊街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杜某荣(女,56岁)跨越警戒线插队接种,引发现场混乱,维持现场秩序民警上前劝阻时,杜某荣不听劝说并厮打民警。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荣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