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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一个被拆迁的 但是 我没有地 我以经营为生 我有经营许可证 不知道该怎么补赏

  未来世界 2007-07-16

  你好 我是一个被拆迁的 但是 我没有地 我以经营为生 我有经营许可证 不知道该怎么补赏


  管理员回复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所信任,但您对于案情的叙述过于简单,基本事实不清楚, 您所说没有地且以经营为生,那么您是否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是承租人?据此我们无法为您提出适合的专业意见,以下法条仅供参考。 依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我所面谈,以便于为您提供高质、专业的法律帮助。(孙奇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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