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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2007-07-16
律师你好,我结婚7年了,由于跟双方感情不和,存在家庭暴力,我坚决离婚,但老公一直不同意,而且人在外地,我可以在宜昌起诉吗?
管理员回复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不明确您老公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是否在宜昌。(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达到一年以上地方,住院就医的除外) 若您老公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宜昌,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您可以到您老公的住所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若您的老公离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宜昌超过一年,您的住所地在宜昌,您起诉离婚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您可以到您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但您需要收集您老公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证据。(杨成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