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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缘 2007-08-11
你好!律师!,请问一个人闯进我家先动手打人,由于自己被那人撑在墙上自己顺手拿刀,由于两人斗气中,那人夺刀把手伤了,然后那人下楼又把我的车砸了。派出所协调,我的车玻璃1500元他赔,那人要我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4000多元,请问我应该赔偿吗? 你好!律师!,请问一个人闯进我家先动手打人,由于自己被那人撑在墙上自己顺手拿刀,由于两人斗气中,那人夺刀把手伤了,然后那人下楼又把我的车砸了。派出所协调,我的车玻璃1500元他赔,那人要我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4000多元,请问我应该赔偿吗?
管理员回复
您好!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对方动手时,您拿刀反抗造成对方手伤。个人认为,您在此过程中的过错程度明显超过对方,应当赔偿对方的医疗费及由此造成的误工减少收入。 (闫剑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