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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2007-10-27
您好!《元在2007-10-18 16:41:39》该条信息是我第一次向您咨询我父亲被起诉的消息,感谢您的意见。我想告诉您目前的情况,希望您能指点办法: 10月15号,父亲被通知去执行庭,是骑摩托车去的。但父亲晚上6点多才回来,因为法院已判父亲付55%的责任,执行庭的人就说服父亲拿出1万3千块钱出来赔偿给伤者了事。父亲拿不出钱,执行庭的人就把父亲摩托车钥匙掏了,锁了父亲的摩托车,说被扣押了,要父亲弄到5000块钱来取摩托车。10月18号,因为家里没有其它的收入来源,父亲找亲戚借了2400元去执行庭交的钱。执行庭的人跟父亲说:“车子可以取走,但是已经被查封,下周一再过来交不够的钱,不然就拘留15天,还去你家里搬东西”。父亲再三解释,我们是租的房子,家里那些家具都是亲戚交给我们代管的,连摩托车都是父亲的哥哥的,但执行庭的人说,现在是父亲代管也就属于父亲,执行庭可以搬掉这些东西,拘留父亲。 父亲现在恐惧着过每一天,难道就没有办法为父亲伸冤吗?我们没钱,付不起上诉费用。我相信,于情于理,父亲都没有责任去承担如此大的赔款,但是法院的判决和执行庭人的话让我们感到恐慌和无助,请问,父亲现在该怎么办,有缓解的办法吗?请您能指点,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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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现在是法律责任的承担者,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应限于你父亲个人的财产.如果摩托车是你哥哥的财产,你哥哥可以凭借驾驶证和行车证,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除对摩托车的查封措施.对于家具,如果你们能证明是他人财产,法院亦无权强制执行. 另外,如果你们不服该案件的判决,在事实和理由足以改判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陈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