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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9b8t7l6 2007-11-19
我们家一直跟父母一起租住父母单位的平房,后来父母去世后,我们继续租住,现在该房面临拆迁,我家几兄弟姐妹说该房的拆迁款应视为父母留下的遗产大家均分.我认为此房没参加房改,我们并没有产权证,开发商给我们的只是安置费,不是给的房屋补偿,不应该由大家均分. 请教律师,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最后打官司,会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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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你们是该房屋的合法承租人。因此,开发商支付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给付的对象为房屋承租人)不是你们父母留下的遗产,不应由你家几兄弟姐妹均分。(杨善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