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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父母离婚签订《离婚协议》,约定三层住宅一楼使用权为母亲...

  didiaa 2015-08-07

  10年前父母离婚签订《离婚协议》,约定三层住宅一楼使用权为母亲,二楼使用权为我,三楼使用权为父亲,房屋所有权为我,此离婚协议经过公证,但因我当时未成年,房屋没有过户,房产证名字至今仍为我母亲,现该房屋即将拆迁,我母亲想独吞拆迁费,我能拿公证书去房产部门要求过户吗?拆迁费用依法该如何分配?非常感谢!另外 你们这里的收费是怎么样的·~我如果全权委托你们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管理员回复

  你好!对于已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但对于怎么办理过户手续建议向房管部门咨询。(杨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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