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企业邮箱
联系我们
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717-6900007 / 6900008 / 6900009
邮 箱:csblssws@163.com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中心
B座17层
法律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请一个朋友代理了一个案件,他不是律师

  网友 2016-08-07

  律师您好!我请一个朋友代理了一个案件,他不是律师,没有以律师名义而是以个人名义代理的,请问他能收取代理费吗谢谢 律师您好!我请一个朋友代理了一个案件,他不是律师,没有以律师名义而是以个人名义代理的,请问他能收取代理费吗。谢谢


  管理员回复

  您好!您的朋友不能收取代理费,我国《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宜昌市中院、检察院、仲裁委员会、公安局、司法局宜司通[2003]31号文件《关于规范仲裁、诉讼活动中委托代理人、辩护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其他公民担任委托代理人、辩护人,须逐案向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并取得登记证明”。故您的朋友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更不得以此牟利。 (李刚律师)


服务热线

0717-6900007
0717-6900008
0717-6900009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