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企业邮箱
联系我们
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717-6900007 / 6900008 / 6900009
邮 箱:csblssws@163.com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中心
B座17层
法律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新闻

律所普法 | 防范非法集资(守护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近期非法集资又呈现高发态势,某些不法分子继续打着高回报、低风险的幌子,欺骗普通群众,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形式?
(一)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神话,通过许以高额回报引诱投资者上当。为了骗取更多受害者加入其中,往往在集资初期,不法分子会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收益,待非法集资规模达到一定规模后,便将赃款全部秘密转移,使集资参与者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投资项目。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高大上”的旗号,虚构不存在的投资项目,以后期能产生稳定的回报为诱饵,不断吸引社会公众投资,并混淆理财概念,从事非法理财投资,欺骗社会大众投资。
(三)以虚假宣传为非法集资行为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通常会在宣传上投入大量资金,采用在主要媒体登载广告或宣传文章等方式,雇佣大量网络水军进行点评,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大众投资。
(四)利用亲情为集资活动拉人头。不法分子通常利用亲属、朋友等相对紧密的关系,以拉人头的方式承诺高额回报,在精神洗脑后,为完成业绩从而获得高额的回报,受害人不惜利用血缘、地缘等相对紧密的关系继续拉拢周边熟悉的人加入,使得受害群体迅速扩大,危害性也急剧提高。

三、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四、社会公众如何识别非法集资活动?
(一)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投资陷阱。
(二)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三)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四)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五)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六)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还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做决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五、社会公众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一)理性面对高利诱惑。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社会公众要正确判断自己的抗风险能力。
(二)摒弃从众心理。在公开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件中,就有个别约90%的家庭参与了非法集资。不少人参与集资的原因是看到他人参与且获得了高额利润,既没有考察被投资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也没有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往往付出惨重的代价。



服务热线

0717-6900007
0717-6900008
0717-6900009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