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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2007-07-16
十年前,我父亲因为经济困难,把当时从厂里购买的一套房改房(70产权)给了一个同事,双方签订了协议,以1万5的价格把70的产权转让给这个同事,并把房产证交给他。期间这个同事曾经提出不想住这个房子,要求退款,但我父亲也没钱给他,就提出让他继续住。2011年,以父亲的名义把这个房子剩下的30的产权买了,是这个同事出的钱。这个星期,同事把我父亲告了,要求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我父亲其实并不是想卖这个房子。不知道这个官司有没有胜算,谢谢。
管理员回复
上述房屋买卖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部分履行,你方无权拒绝办理过户手续。(郑国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