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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痛苦我开心 2007-10-27
律师您好 : 我于9月3号开始在黄岗网校宜昌分校培训,三天后开始上班,在10月2号被开除。当时,主任要我15号去拿工资,当15号时打电话找老板,他说在武汉。18号找老板他说他还在武汉,说等他回来后在联系,然后就挂了电话。但是我给原来的同事打过电话,他们说老板回宜昌了,而且他们的工资都发了。我想老板可能是想去武汉发展了,不想给我工资。我想问我该怎么样找他拿到我的工资,可以拿多少。(当时讲的是大概近1000的底薪加9%的提成,我没业绩。也没有签定合同,我想问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管理员回复
首先谢谢你对本所的信任! 对于你所咨询的问题,从两个方面答复:1、你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事实劳动关系及工资待遇问题,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你的工作证、考勤记录或同事的证言等证据予以证实;2、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给你支付工资,你应在争议发生之日六十日内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陈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