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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阿飞 2007-10-27
律师先生: 你们好,我有些关于煤矿事故法律知识 1:矿业老板应当承受那些法律责任? 2:我以花去医药费30000元多,本人伤害量非常的严重导致以后的生活劳动 3:一般出现这种情况我该怎样讨说法 4:希望你们帮我阐述一下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谢谢 祝你们身体健康 谢谢
管理员回复
孤独阿飞网友的咨询语焉不详,本人只能凭假设情况来回答。我假设的事实是:你在某矿上班,发生了工伤事故。我想你要咨询的问题可能是:该矿应对你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你应该如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现答复如下: 鉴于你与该矿存在劳动关系,该矿应承担工伤事故赔偿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 1、首先你要作一个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你所在单位或你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作出后,你可以要求该矿承担以下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你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如你受伤后有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你的伤残等级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五条,该矿应根据具体情况向你支付以下费用中的一项或多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由该矿支付。 另外,如该矿参加了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则上述费用中,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江爱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