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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雨 2007-11-19
我想离婚。可他怎么都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
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是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 一、通过民政机关离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这种情况适用于夫妻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及子女抚养均无争议的情况下,方可适用。如果双方未对其中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即无法通过此途径离婚。 二、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离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鉴于你的配偶不同意离婚,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朱义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