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717-6900007
0717-6900008
0717-6900009
feifei 2008-03-25
好,我想向你咨询有关劳动社保等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在武汉一家公司上班已经快5年了,但公司一直不更我们签合同,办理社保等,今年4月19日,公司人事部来人给我们补签了一份合同,当时我对我以前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问题向人事部提出了异议,说公司要给我不交以前的社保,或者做出补偿,但公司说不能补了,说公司原来没有健全这方面的事情等等。于是我于4月22日向劳动部门上交劳动仲裁,但仲裁科说我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不行,但我咨询有关法律书籍说有相关基本就行了,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我交的资料{公司发的名片,胸牌,资料,银行打的工资记录,相关人证明,还有原来这边主管发给公司的传真元件,还有我代表公司和客户签的合同等}这些资料行了吗,我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谢谢你的恢复,我现在好着急!真不知道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
你的那些资料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另外在起诉后,你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保全公司的职工花名册、工资表等可以更清楚地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江爱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