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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在11月1日在回家的路上行走,被地方警车撞了...

  小燕子 2008-05-13

  我爸爸在11月1日在回家的路上行走,被地方警车撞了,开警车的人不是派出所里面的正式员工,撞的地方是头和腰。现在头里面的淤血散了,但是现在腰还是没有完全好,站起来还要有人搀扶才可以,现在交警大队要求我出院,现在我妈妈一直在那里照顾。我想咨询一下出院后的赔偿问题?谢谢!


  管理员回复

  你好,肇事人和车主都应当承担责任。肇事车辆是警车,是专门执行治安公务的车辆,被他人为非公务用途所用,对该警车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而肇事者本人应当承担责任不言而喻。(文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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