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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 2008-05-13
律师您好!我有一块山林,县人民政府给我颁发的《林权证》上载明面积为18.5亩。去年,中铁X局修建铁路倾倒渣土时将我这块山林全部占压,当时承诺按18.5亩给我进行补偿。今年, 我去领补偿款时,X局以我山林的面积不实为由,只按1.6亩的面积给我补偿,我认为相差太大便没有接受这一补偿。请问律师:我是否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按18.5亩的登记面积给我进行补偿?若能,以什么理由起诉?我的请求应该是什么?谢谢您的解答!
管理员回复
你好!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合理的补偿。如果有合同就按违约,没有合同就按侵权起诉。补偿面积要依据实际占地的面积来定。(文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