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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春 2008-05-13
我已经因家庭暴力和丈夫离婚之后遭到前夫用锄头挖成脑震荡,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他在挖后逃跑了10个月,现在将交给公安机关.法院开厅后,他不仅不服罪,不赔偿,还在法院里扬言要我的命.法律会严惩他吗,我的损失法院会让他赔付给我吗?我应该怎样?
管理员回复
你前夫用锄头伤害你身体,致你轻伤,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你因你前夫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你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李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