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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香 2008-05-13
我现在在一个公司上班,上了一个月了,但他不发工资,你没钱了,他可以借点生活费你,你写张借条,到时候从工资里扣,我没有跟公司签合同,现在主要是辞职不做,他也没钱给你,但他给你些欠条,向现在的情况,我要怎么样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啊
管理员回复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亦可以提请劳动仲裁,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 同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你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追索劳动报酬,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甘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