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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枝江一农民,本人于2002年承包农村村委会25.5亩荒地...

  杜生 2013-08-07

  我是湖北枝江一农民,本人于2002年承包农村村委会25.5亩荒地,承包期限为30年,承包后经过改造栽成果树,至今才六年,现在国家基建新修铁路,正好征用了我的承包地,国家征收的土地补偿费用已到村委会,修铁路占用了很多农户的土地,他们都得到了全部补偿,但像我这种承包村里荒山改造的情况很少,只我一户,村委会只给了我青苗补偿费,至于土地补偿费和劳力安置费都没有给我关于土地补偿费,村委会开大会研究的结果是,村委会得30%,农户得70%.我想请教您的是:我这种情况能争取到土地使用费和劳力安置费吗?希望您能提供给我一些宝贵的帮助,如有必要,这种情况可以起诉村委会吗

  管理员回复

  您好!荒地被您承包后改造成果园,国家征用应当按果园的标准补偿,您除按承包的荒地应当获得的补偿外,荒地增值部分也属于您。您可以起诉村委会。(文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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