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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在以前有过一段婚姻,婚生一子归女方扶养...

  松松 2014-08-07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在以前有过一段婚姻,婚生一子归女方扶养,他们当时在离婚时一处房产明确写明归我老公所有,但同时注明一条:如果此房屋出售,售房款的一半归他儿子所有,前不久我老公去世了,没有留下任何遗言,关于房子,他儿子拿出以前的协议,要求首先分割一半的房产,然后另外一半才由他儿子,他父母,和我再来继承.我想问的是他的要求是合法的吗?还是应该我们所有的法定继承人按顺序继承整个房产

  管理员回复

  你好!我认为该房产应当按法定继承处理,由你老公的父母、子女和你本人共同继承原离婚协议的约定应当理解为,房屋产权归男方所有,但是如果男方出售房屋的,则自愿赠予子女一半的售房款。也就是说,子女获得一半的售房款的前提是出售房屋。现在你老公已经去世,出售房屋的条件已不可能成立了,故子女无权要求首先分割一半的房产。(赵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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