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企业邮箱
联系我们
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17-6900007 / 6900008 / 6900009
邮 箱:csblssws@163.com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中心
B座17层
法律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法院判决书已经下达,15天已经超过,对方还是没有给钱

  天狼星 2015-08-07

  法院判决书已经下达,15天已经超过,对方还是没有给钱,申请强制执行是怎样的一个执行法?如是我也没有钱给对方,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

  你好。送达15天已过,只是接受送达的一方上诉期过了,法院强制执行是:先向被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限履行,申报一年内的财产。如果超过指定期限没有履行,也不申报财产。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银行的现金,房产,车辆及合法收入等,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如果你也没有钱,对方申请执行也是一样的。(袁绪令律师)


服务热线

0717-6900007
0717-6900008
0717-6900009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