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企业邮箱
联系我们
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717-6900007 / 6900008 / 6900009
邮 箱:csblssws@163.com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中心
B座17层
法律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你好,我的丈夫户口在黄冈,我的户口在秭归,结婚证是在黄冈办理的

  清茶 2015-08-07

  你好,我的丈夫户口在黄冈,我的户口在秭归,结婚证是在黄冈办理的。现在和丈夫居住在宜昌。请问我们办理离婚,可以在宜昌法院起诉吗

  管理员回复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本所的信任对你的提问,现做如下答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法律关于经常居住地的相关解释,我们认为,如果你们在宜昌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了,你们就可以在你们现在居住地的宜昌基层法院起诉离婚。否则,应当在被告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离婚。 (杨善华律师)


服务热线

0717-6900007
0717-6900008
0717-6900009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