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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茶 2015-08-07
你好,我的丈夫户口在黄冈,我的户口在秭归,结婚证是在黄冈办理的。现在和丈夫居住在宜昌。请问我们办理离婚,可以在宜昌法院起诉吗
管理员回复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本所的信任对你的提问,现做如下答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法律关于经常居住地的相关解释,我们认为,如果你们在宜昌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了,你们就可以在你们现在居住地的宜昌基层法院起诉离婚。否则,应当在被告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离婚。 (杨善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