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717-6900007
0717-6900008
0717-6900009
律师几轮组合拳,“老赖”终付执行款
——广盛公司诉大都公司借款纠纷执行案
承办律师:陈守邦、李刚
申请执行人广盛公司与被执行人大都公司借款纠纷一案,仲裁委员会裁决大都公司支付借款45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大都公司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广盛公司遂委托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代为执行。
在法院执行协调时,大都公司先是诉苦,接着就是耍赖——完全不理会法院执行。
律师打出一轮组合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措施,包括:冻结房产、土地、车位、银行帐户;将被执行人纳入全省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限制乘机、旅游高消费等。
上述执行措施,虽然对大都有一定触动,但收效不大。承办律师决定再打蛇“七寸”,承办律师调查发现,大都公司将所借款项用于投资一国有控股公司。承办律师将计就计,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该财产权益,并与该国有公司主要负责人谈判,告之利害。该国有公司及大都公司的防线被彻底摧毁,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执行款4500万元。
本案中,律师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几轮组合拳,迫使“老赖”低头,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