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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定金该谁还?分清责任解纷争。
购房人轻信公司股东能够为其优先选购商铺,在未经过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向公司股东交款100万定金。开盘当天,购房人在与公司协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坚持要求以定金冲抵房款。
围绕100万购买商铺定金是否应当冲抵房款?由谁承担还款责任?购房人与公司发生争议并引发诉讼。
承办律师作为公司代理人,依据案件事实,当庭辨析股东收款不是职务行为或代表行为,而是其个人与购房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选铺不成应当由收款股东承担还款责任。法庭采纳了承办律师意见。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各方均未上诉。
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
闫剑平 薛硕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