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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保全不妥协,坚持自信赢官司
——严某离婚纠纷案
案号:(2017)鄂陈律民字第0043号
代理律师:朱义国、王小华
2017年1月,原告付某(男)向伍家法院提起诉讼,以感情不和为由请求判决离婚,只字不提财产分割。委托人严某来所求助,陈主任亲自接待。根据委托人的陈述以及提供的材料,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家新三板股份公司的股权、存款、房屋、证券等,总价超过千万。案件的当务之急是进行财产保全。承办人受案后,以最快的速度,投保诉讼保全责任险,申请法院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在承办人的努力下,法院在10天内就在宜昌、武汉两地对原告的10多个银行账户、证券、公司股份等采取了保全措施。
在其后的诉讼过程中,争议焦点集中在原告的公司股权分割上。原告先是主张系替母亲姐姐代持,后又以母亲要起诉儿子确认股权为由要挟委托人放弃,再之后又要求委托人承诺儿子18岁之后股份过户给儿子、书面承诺公司经营“一致同意书”,附加无理条件,承办人始终坚信自己的判断,相信法律,坚持不妥协,坚持要求分割股权。案件经过多次的开庭、调解无果后,法院作出判决,依法分割存款、债权、车辆、房屋,并将原告持有的公司82.8%的股份的一半判决归委托人所有。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案件结果完全达到了委托人的预期,赢得了委托人的称赞,委托人并在2018年年初又主动增加了代理费4.5万元。
点评:
本案稍有妥协,将前功尽弃。坚持、坚持再坚持,源于对法律的自信,对自身专业知识的自信。法庭如战场,唯有坚持,方能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