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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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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周年所庆之经典案例24:分居丈夫借款投资打水漂,无辜妻子被判连带把冤申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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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丹律师,金融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大学英语六级。秉承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执业理念,真诚待人,勤勉敬业,办案认真负责。专注于处理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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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借款投资未还,妻子被判共同还款

  1999年,陈女士与段某结婚。婚后段某长期不着家,因双方长期分居感情破裂,两人于2016年离婚。2018年1月,陈女士突然接到法院打来的电话,说有人把她和段某一起告了,要求两人共同偿还借款本金25万元及利息合计80余万元。陈女士连忙委托律师代理,一审法院判决陈女士与前夫段某共同偿还本息80余万元,陈女士不服,委托原代理人上诉,原代理人阴错阳差错过了缴纳上诉费的期限,导致案件按撤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原告方依据一审生效判决申请执行,陈女士面对80多万元的巨额债务,走投无路,来到本所求助。

  申请再审被驳回,抗诉、提审

  历时三年终改判

  承办人首先分析了案情,认为一审法院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判决陈女士承担责任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就是依据2018年1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之规定,非常明确界定个人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该规定还明确了“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并据此申请再审,但很快就被驳回。紧接着就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市检察院审查后,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遂提出抗诉。按照程序,市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决,提审此案。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市中院改判陈女士对案涉借款不承担责任。案件经过申请再审、申请抗诉、再审三个阶段,历时近3年,通过检察机关的抗诉,终于替陈女士卸掉了压在身上的沉重债务包袱,摘掉老赖的帽子,恢复到正常人的生活状态。

  律师点评

  1、面对不利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往往束手无策,消极对抗,或是四处信访。此时,我们要坚信法律,相信公平。要穷尽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救济程序,申请再审,申请抗诉,案件也许会柳暗花明,迎来曙光。

  2、女性在家庭乃至社会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面对权益被侵害,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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