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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收回货款纪事
(2006)鄂陈律民字第67号
杨某诉浙江某建宜昌公司的欠款纠纷案。从立案到结案共计15天,堪称快速高效清收欠款的经典案例。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是中国最古老的道德准则,但这一古老的生活法则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遇到了无情的挑战。怎样快速高效的通过法律程序清收欠款成为一个让所有人都感到头疼的问题。但是,只要准备充分、合理安排,收款并非想象中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笔者今年代理一件欠款纠纷,立案到结案共计15天,堪称快速高效清收欠款的经典案例
2006年4月,一位买钢材的Y老板找到笔者,陈述了他辛酸的要帐之旅。某建筑公司应于2005年9月结清的一笔钢材款还欠75万余元,近一年的时间里他为讨要欠款使尽了浑身解数,找熟人说情、找领导打招呼、办公室蹲守等等。在屡屡受挫后已感到身心疲惫,想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欠款。笔者查阅了案件资料后,认为案件的关键是能否查到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并成功查封,否则又是一场赢了官司输了钱的诉讼。众所周知,这类“老赖”公司非常狡猾,公司公开帐户上的钱少的可怜,一些固定资产如车、房等均挂在私人名下,财产线索少之又少。为避免打草惊蛇,笔者决定暂时不提起仲裁申请,首先调查对方银行帐号、对外债权等线索。笔者觉得对方既然打着建筑公司的旗号,那么在宜昌大大小小的工地上肯定也干了不少工程,应该会留下一些如帐号、债权等信息。于是笔者和Y老板开始穿行于各个工地间,通过对整个宜昌在建工程的细致查询,终于发现该建筑公司在夷陵区长江市场附近有一个住宅楼项目正在进行。接着,好消息接踵而来,通过更进一步的调查,得知了该建筑公司收款专用的银行帐号。更重要的是,得知了业主尚欠该公司300万建筑款,而且马上就要付款这一极具价值的信息。机会已经成熟,笔者决定事不宜迟,立即进入法律程序。因为考虑到一旦进入程序当事人需垫支诉讼费、保全费等,笔者决定按85万的请求金额提起法律程序,这比75万的货款本金整整多了10万元。2006年5月26日,笔者完成了立案、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提供担保等全部准备工作,并请求法院准备好法律文书,安排好经办法官,一旦收到300万上帐的消息立即前去冻结该笔款项,如果不能成功则向业主下达协助执行通知,停止该笔款项向对方支付。2006年6月5日,消息传来,300万工程款已由业主账上转入建筑公司银行帐户。机会稍纵即逝,一有犹豫该笔款项就有可能被对方转走。下午一上班,笔者立即赶到法院要求法官前去冻结。因为事先将文书准备、人员车辆安排等繁杂的工作都已完成,所以笔者与两位法官当即乘法院警车出发,仅用40分钟到达晓溪塔建设银行。3点15分银行签收了查封文书,对方建筑公司上午收到的300万工程款还未转走就被冻结了85万。此时,笔者长舒了一口气,近一个多月来紧绷的神经终于可以暂时休息一下了。随后的工作不值一提,我方因为保全成功,掌握绝对控制权,可以随心所欲的选择调解还是诉讼,对方也深知眼前的形式意味着继续耍赖毫无意义。第二天,2006年6月6日双方以79万达成和解,并于当日履行完结。2006年6月9日,笔者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同时向仲裁委撤案。至此,该案办理完结,从5月26日提起法律程序到6月9日撤案,共计15天。
从该案中不难看出,清收欠款的工作实际并不繁杂,只要方法得当、准备充分、措施果断,“老赖”最终会从社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