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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 包工头不见踪影 厘清关系 四天追回民工工资——谭某等16名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案

  2007年下半年,谭某等16名农民工被包工头吕某雇请,为沪蓉西高速公路开挖桥墩,辛苦劳作半年后,吕某尚欠七万余元久拖不付。年关将至,农民工焦急万分,而吕某则不见踪影。16名农民工慕名来到本所寻求法律帮助。

  虽然争议标的不大,但事关16名农民工的血汗钱,事关春节前的社会稳定,本所立即指派优秀律师陈静承办此案。2008年1月,正是大江南北雪灾肆虐的时候,风雪交加,天寒地冻。陈静律师不畏恶劣天气,三赴施工工地,向工地留守人员及发包方了解情况,很快就厘清了法律关系。这是一起承包单位违法分包引发的农民工报酬案。承包单位中铁某局将部分工程转包给福建某建筑公司,该公司又将工程违法分包给包工头吕某,中铁某局还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给福建某建筑公司。

  法律责任一清二楚,吕某责无旁贷应该支付欠款,但违法分包人福建某建筑公司也应承担连带责任,中铁某局在未付清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然而,该两单位负责人不约而同将责任推到吕某身上。陈静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福建建筑公司分包工程的违法性,福建建筑公司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陈静律师现场普法,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向中铁负责人解释,告知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陈静律师同时指出,因违法分包导致农民工报酬被拖欠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面对陈静律师的义正辞严,两负责人迅速通知消失多日的吕某赶到了现场,16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应得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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