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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袁 2007-12-16
我和我老婆结婚后不久,她就到外地打工。现在已经有三年断了联系了,我想和她离婚,但不知道怎么样去办理离婚手续,请问老婆不在应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管理员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你可以向你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江爱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