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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
清水 2008-05-13
胎儿因为医院错误用药要流产,医院要赔偿,胎儿能不能赔偿,有无主体资格怎么赔偿
管理员回复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胎儿未出生前暂不具备权利能力,在因第三人过错而致胎儿流产于母体时,一般将其视为母体的一部分加以保护。(甘艳律师)